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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及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项目的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09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哈尔滨市商务局现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集,征集时间截2025年10月12日(星期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内容

(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

1.征集主体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商圈运营方、文旅综合体、商业综合体、体育服务综合体、电商平台等,征集能够围绕消费场景升级或具备创新消费场景落地能力的供给方。

2.征集方向

1)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2)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3)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二)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

1.征集主体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商圈管理机构、国际品牌入驻企业、跨境电商平台、涉外支付机构、国际化服务机构等,征集能够优化国际化消费服务供给、提升消费便利化水平的主体。

2.征集方向

1)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围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创新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项目。支持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等。

2)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商圈、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等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支持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增设外币兑换点、外币兑换机等设施及多币种兑换服务。推进商户现金备付工作,做好零售、餐饮、文旅、交通等场景全覆盖。

3)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重点商圈、旅游景区、酒店、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多语种标识,增设行李寄存、境外旅客引导服务台等便利服务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组织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购物指引等业务培训。

三、申报原则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愿意配合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支持方向。

2.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能助力消费“三新”试点和国际化消费城市建设。

3.应在2025-2027年内完成验收。

4.项目申请的补助资金,不得与中央基建投资、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交叉重复。

5.补助资金使用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报送须知

符合申报要求的主体按照具体支持方向填写附件清单,10月12日17:00前报送至市直相关部门或所属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86776360、86776389。

哈尔滨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8日

附件1哈尔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申报项目清单(2025-2027)-20251008185401768.xls

附件2哈尔滨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申报项目清单(2025-2027)-202510081854353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