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的要求,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或被推荐人选原则上应为获得过中国、省专利金奖的发明人。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提名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1.提名书统一采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格式,推荐单位提交纸版材料一式陆份(不包含原件,申报时应提交原件进行核对),附件材料双面打印胶装。同时提交提名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和第一完成人必须准确,不得后期随意变动)。 2.提名书于2月18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提名书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中填报。提名书通过审核后,从系统中打印装订成册,由我局统一报送至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2月5日